护理学院生产实习分配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2-03-22 点击数:

护理学院生产实习分配办法

(试行)

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好学生生产实习点分配工作,使学生能够愉快地走上实习岗位,护理学院特制定本方法。

一、生产实习点分配的学生必须是在籍护理学院学生。

二、在学院指导下,由生产实习班辅导员配合实习就业科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三、生产实习地点的分配以学生志愿为主,兼顾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生源地就近安排实习原则,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成绩。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顺序,在学院指定的实习医院范围内,实习学生可报三个志愿,并说明是否服从志愿。

四、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以实习学生自入护理学院以来各学年的德育和大学期间智育成绩为原始数据。综合测评成绩=黄金城娱乐,黄金娱乐登陆成绩×70%+思想品德考核成绩×30%。综合测评成绩公示时间为一周,学生需要仔细查询,作为填报志愿参考依据。

五、在技能大赛中获奖学生分配实习地点时优先考虑。

六、在学校日常管理中,无违规记录的学生有优先选择实习地点的权利。

七、特殊地域、特殊医院的生产实习点分配方法,根据学院相应的规定安排,学生必须无条件服从。

八、允许自主联系生产实习单位,条件须符合《牡丹江医学院学生自主联系生产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

九、各生产实习队的负责人由护理学院实习就业科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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