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报到证

作者: 时间:2012-03-22 点击数:

就业报到证

1、从2000年开始,教育部将原来的派遣证改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这是目前我国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和落户手续的唯一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明,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报到证是一个学生身份转变为工作者身份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2、报道证的作用:到单位报到,并开始计算工龄;落户口时需要;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变更单位时可能需要。在报到证仍在我国人事管理体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情况下,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报到证,不要丢失,避免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过程中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3、已就业毕业生派遣原则:就业报到证上派遣单位一般为两行:第一行为单位名称(基本为人事局),第二行为具体单位。

4、未就业毕业生派遣原则:根据教育部2008年《全国各省市区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表》,省外生源,根据各省区市要求不同,分别派遣至省级就业主管部门,生源地地级市人事局,教育局等。从2009年开始,黑龙江省对于省内未就业毕业生,派遣原则一律直接派遣到高考所在县,农场,林业局,而不再是地级市,农管局,林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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