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课时津贴标准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22-06-28 点击数:

为提高教师待遇,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特修订《教学课时津贴标准暂行规定》如下:

一、教学酬金时数计算办法

1.理论课时数计算办法:合班上课,以2个学生自然班为基数(每个自然班30人左右),每增加1个自然班,其系数递增5%,即合班上课系数=1+(合班数-2)×5%,如:8个班合班上课系数为1.3;1~2个班系数为1。

2.实验课(实习)时数计算办法:实验(实习)时数×组数(每组30人左右)。实验实习课中,少部分时间(三分之一以内)看录像,不减计实验时数;如每次看录像时间达到一次课的二分之一或以上,则减少相应的实验时数;如一次课只看录像而未做实验,则本次课不计入实验课时数。

3.每门课程理论时数以教学计划进程表中“讲课”一栏的时数为准。以下例外:①各门课程的讨论课、习题课,大班按理论课计算时数,小班(30人左右)按实验课计算时数;②讲座课计算时数:同一时间多班上课,计4学时。

4.一般教辅人员计算时数:①社科:按该部总计算时数×10%;②外语:按该教研室分组上课总计算时数×10%;③体育:按该部分组上课总计算时数×15%;④计算机:计算机总时数×50%;⑤电教室:放录像时间累计(在实验室看录像不按组累加)每50分钟计1学时,总学时×80%;多媒体教学总学时×20%。

5.临床见习(课间实习)计算时数:只为带教教师按实际运行计算时数,不计教辅时数。带毕业实习暂不计算。

6.参与整合课程授课的教师,授课学时按实际授课学时1.5倍计算酬金。参与PBL教学的教师,授课学时按实际授课学时1.5倍计算酬金(按理论课授课计)。

二、酬金计算办法

1.理论课学时津贴公式:职称津贴×合班上课系数×评价等级系数

①职称津贴(每学时):助教(包括见习助教)11元、讲师14元、副教授17元、教授21元。

②合班系数:见教学酬金时数计算办法1。

③评价等级系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A、B、C三级,A级为本教学单位同职称教学质量评价前30%者,评价等级系数为1.5;B级为本教学单位同职称教学质量评价在31—70%者,评价等级系数为1.25;C级为本教学单位同职称教学质量评价的后30%者,评价等级系数为1;如连续两学期教学质量评价为本教学单位同职称后10%者,其职称津贴按职称向下降一级发放且评价等级系数为1;如连续三学期教学质量评价为本教学单位同职称后10%者,其职称津贴按其职称向下降一级发放且评价等级系数为0.5,院(部)内进行通报批评;如连续四学期教学质量评价为本教学单位同职称后10%者,其职称津贴按其职称向下降一级发放且评价等级系数为0.25,院(部)内进行通报批评,一个学期不准授课,并由教研室指定专人帮教,重新授课后,如评价仍为本教学单位同职称后10%者,则调离教学岗位或解聘。

2.实验实习课时津贴计算办法:

助教(包括见习助教)6元、讲师7元、副教授8元、教授9元。3.实验准备课时津贴计算办法:

实验时数×等级津贴

A级每学时5元,B级每学时4.5元,C级每学时4元。

A级实验:分析测试(生化、化学)、动物实验、解剖、细胞生物、电子电工、数字、模拟电路、电子测量、实验诊断、检验、外科总论、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代动力学、化工原理、药物合成反应、制药工艺学、卫生化学、卫生微生物学、卫生毒理学、防疫检验技术。

B级实验:物理、医用电视、影像设备、形态学实验(病理、组胚、寄生虫)、遗传学、药用植物学、生药学、口腔正畸学、口腔修复学。

C级实验:计算机、诊断学、影像诊断、超声学、核医学、X线摄影、介入放射、机械制图、护理、卫生统计与计算机应用、康复疗法评定学、理疗学、临床康复学、假肢与矫形器学、中国传统康复治疗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儿童牙病及预防、口腔内科学、预防医学。

4.外语、社科、体育、电教每学时按2.5元计算在酬金发放时,教辅人均不能超过该教研室教师人均酬金水平。

三、校外(指本市以外)教学点讲课酬金及补助费计算办法

教师到市外教学点讲课,理论课每学时助教25元,讲师30元,副教授40元,教授50元;实验实习课减50%。

四、聘本校离退休教师讲课津贴

聘请本校离退休教师讲课,每学时理论课津贴32元,实验实习课减50%。

五、聘请校外教师讲课津贴

聘请校外教师讲课,理论课每学时助教25元,讲师30元,副教授40元,教授50元;实验实习课减50%。

六、监考津贴

监考费和监考工作量按学校安排的监考任务计算,各教学单位组织的实践考试和其他考试需上报教务处备案,利用课内学时进行的考试不另行计算监考费和教学工作量。监考费20元/次。

七、考务人员工作学时及考务费计算办法

1、考务人员工作学时计算方法:每科考试以4个自然班为基数(每个自然班30人左右),每增加1个自然班,其系数递增10%,即考务工作学时数=2+(自然班-4)×10%,例如:14个班考试系数为3;1~4个班系数为2。补考考试以考生人数折合班级数。

2、考务人员考务费=考务人员工作学时×监考费。

3、各学院自行组织的实践考试=小时数×10元。

4、机考考试,教辅人员酬金=C级实验准备费(4元/学时)×负责教室数+监考费。

5、同一时间段组织两科及以上的考试,交通补助和餐费补助按一次计算,不做累加。

八、业余时间讲课及监考津贴

工作日八小时以外时间讲课及监考,交通补助10元/次;节假日讲课及监考,交通补助

20元/次;工作日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讲课及监考,餐费补助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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