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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语音室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现代化电教设备 ---- 语音室的管理,师生应共同遵守如下规章制度。

1. 必须严格遵守语音室管理教师的安排。

2. 语音室实行定系、定班级、定座位制度,不经协商不得变动。课前、课后教师和班长要认真检查设备情况,发现故障和损坏应协同管理人员及时处理。

3. 学生在教师和管理人员指导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语音室,如果造成损害,或擅自拆卸零部件,涂刻桌椅,丢失设备,除批评教育外,需按价赔偿或酌情罚款,罚款金额 20 至 50 元。

4. 师生要始终保持语音室的整洁肃静,除必须的教学用品外,其它用品一律不许带入室内,严禁在室内吸烟,打闹,吃东西,扔废物,随地吐痰,违者除批评教育外罚款 10 至 20 元。

5. 上课时,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进行排除,教师和学生不得自行处理。

6. 室内一切设备物品,不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准带出和挪作它用。

7. 语音室上课的师生必须穿鞋套。

本规定自 2001 年 3 月 4 日起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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