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中共牡丹江医学院委员会专兼职组织员工作制度
 
加入日期:2015年04月10日 08:45  查看人数:   作者:   【

    组织员制度是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严把党员队伍“入口”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员在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组织员设置与待遇

1、学校党委设立专职组织员岗位。设立组织员办公室,按正处级单位设置。配备专职组织员1-2人。学校党委授权审批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委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院(系)、部应配备专职组织员。

2、专职组织员为同级实职岗位,任免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学校组织员由学校党委任命,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3、组织员队伍实行专兼职相结合,兼职组织员由学校党委根据工作情况实行聘任制。

    4、学校给予兼职组织员适当的工作补助。

第二条  组织员的任职条件

    1、必须具有较强的党性原则。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政策理论水平较高。了解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熟知党的基本知识,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善于做学生工作、知识分子工作。

    3、原则性强。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政治素质好,严于律已,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

    4、责任心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调查研究指导工作。

    5、身体健康。

    第三条  专、兼职组织员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和原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保证发展党员各项工作的落实。

2、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黄金城娱乐,黄金娱乐登陆、思想状况,并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

3、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和手续,做好审查吸收预备党员的准备工作。逐一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即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综合政审和外调证明材料、群众座谈会意见和入党志愿书等。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计划、考察期是否一年以上、上党校和政审是否合格、考察材料填写是否规范、程序是否符合党章的有关规定,把好发展党员的“入口关”。

4、在党委正式审批之前,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对其做进一步考察,并将谈话的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组织汇报。   

5、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6、协助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好党建调研工作,了解情况,把握动态,及时向党组织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第四条  组织员工作的管理和领导

    1、组织员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院党员教育、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2)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拟发展党员材料的审查工作,严格履行入党程序。研究和总结发展党员工作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3)做好党建调研工作。掌握党员及基层党组织的现状,分析全院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基层反映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建议。

    4)指导和培训基层专、兼职组织员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2、基层党委的组织员,在基层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由所在党委直接管理,同时,业务上受学院党委组织部或组织员办公室管理。组织部或组织员办公室负责对组织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党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并做出成绩的组织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胜任工作的组织员,及时予以调整。

3、专职组织员由学校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兼职组织员由学校组织部进行考核。

4、学校兼职组织员一般由处级干部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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