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8      

为了促进黄金城娱乐,黄金娱乐登陆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激励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全体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繁复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黄金城娱乐,黄金娱乐登陆教学工作特点,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评价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借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3、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对每门课程的评价,都要充分考虑从不同角度与不同层次进行综合性的评价,特别注意对教师的师德评价,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管理的评价及整体教学效果的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评价内容

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包括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内容详见各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

三、评价方法

1.正教授职称的教师每学年评价一次;双学期都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只评价第一学期的教学质量;副教授、讲师和助教每学期都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2.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包括专职、兼职教师)都要进行教学质量的监督和评价;无理论授课任务的教师,评价其实践教学质量。

3.教学质量评价实行百分制,教学质量综合评分由学生评价、教学单位评价和校级督导评价三个单项组成,权重系数分别为0.40.40.2。即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分=学生评分×40%+教学单位评分×40%+校级督导评分×20%

因特殊原因,无校级教学督导评分的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分的算法是:学生评分×60%+教学单位评分×40%;无教学单位评分的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分算法是:学生评分×60%+校级教学督导评分×40%

4.教学质量评价分ABCD四个等级(仅为反映教师实际教学质量,不作为教学酬金发放等级)。A级为优秀,教学质量综合评分在90分~100分(含90分);B级为良好,教学质量综合评分在75分~89分(含75分);C级为合格,教学质量综合评分在60分~74分(含60分);D级为不合格,教学质量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

5.校级教学督导和教学单位,对其所评价的教师要按部门对同级职称(同级职称指高级、中级和初级,下同)进行分级,其中评价为A级的比例不超过30%B级及以上的比例不超过80%;如同级职称人数不够按比例分级的,则按其实际教学质量进行评级。

6.教学质量评价采取随机听课测评。学生评价采取问卷调查测评,在任课教师课程结束后立即组织学生进行评价;为确保学生评价的可信度和准确度,要保证足够的有效样本量。一般情况有效样本量要30;对于≦4个自然班合班授课的授课教师的学生评价的有效样本量,应不少于授课学生数的30%;对于4个自然班合班授课或多轮次的授课教师的学生评价,有效样本量应60。同时担任多门课程教学的教师,至少随机评价2门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取其评价的算术平均值。教学单位要保证三人以上评价教师教学质量。

7.经学校批准,因故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在晋职称时,按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教学质量综合评分平均值计算。

四、评价结果应用

1.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同教师教学课时津贴挂钩,各教学单位内同级职称教学质量综合评分排名前30%的教师教学课时津贴评价等级系数为1.5,中间40%(教学质量综合评分排名在31%70%)的教师教学课时津贴评价等级系数为1.25,后30%的教师教学课时津贴评价等级系数为1

如教学单位内同级职称教学质量综合评分排名不够分比例的,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为B级以上(包括B级)的教师教学课时津贴评价等级系数为1.25;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为B级以下的教师教学课时津贴评价等级系数为1。(对于教学质量评价特别优秀的教师,由学校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教学课时津贴评价等级系数。)

教师授课时数必须达到教研室平均教学时数的60%者才有资格提高教学课时津贴评价等级系数,未达到平均学时数的60%者教学课时津贴评价等级系数为1

2.实验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参考。

3.对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同学期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教学课时津贴的职称津贴和教学课时津贴的评价等级系数均降一级。

4.建立预警制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各单项评分(单项评分指组成教学质量综合评分的三项中的一项)有一项在65分以下或综合评价在同级职称后10%的教师,应作为下一轮教学质量监控的重点,跟踪评价,加强指导,协助改进和提高教学水平。如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各单项评分有一项连续两次在65分以下或综合评价连续两次在同级职称后10%的教师,由部门领导进行约谈、帮助,教学课时津贴的职称津贴降一级。

5.建立反馈制度。按照学校的统一布置,将每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及每一位被评教师,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部门、教师和学生公布教学质量综合评分为优秀的教师名单。

6.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教师拒绝承担教学任务或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者取消当年晋升教学职称和各项评优资格。在职称评审时,教学质量监控处负责审定教学质量评价等级,并作为评审依据。

五、组织与实施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在主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由教学质量监控处和各教学单位共同完成。

2.教学质量监控处负责监督、检查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实施,同时负责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汇总。

3.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本部门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机构,成立教学督导组,负责本部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机构应由各教学单位的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和学生信息员组成。

六、相关要求与规定

1.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合理地安排好本部门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应将承担本部门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包括人事关系不属本部门的任课教师)纳入本部门评价体系。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评价数据统计、资料传递与归档等具体工作。

2.各级参与教学质量评价人员应在听课前充分了解《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和《教学日历》的进程安排,评价次数要做到均衡,每位被评价教师听课次数应不少于3人次。

3. 学生信息员由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负责设立,每班10人左右,并根据教学质量评价需要进行培训,各教学单位教师的教学质量均由各二级学院设立和培训的学生信息员评价,以保证学生评价结果的可信性和公平性。

4.教学质量监控处负责汇总教学质量综合评分并根据评分按部门和职称进行排名后,报主管校长审批,在新学期第一个月内向教学单位反馈评价结果,由教学单位负责向本单位教师公布。

5.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可在评价结果公示后的一周内到自己所在的教学单位查询和提出申诉。

6. 教学单位和教务处根据教学质量综合评分排名和评价等级填报和审核教师课时酬金。

七、附则

1.本办法自2012825日起开始实施,2008512日下发的《牡丹江医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稿)》废止,其他与本办法相违背的有关条款或规定自行废止。

2.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监控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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