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2-06-28 点击数:

为维护我院招生工作的严明性和工作纪律,保证录取场所的正常秩序,顺利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特对我院录取场所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及上级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操作程序。在招生录取阶段,保持网络和电话畅通,遇重大事情及时汇报。

二、录取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录取工作人员必须经保卫处人员检查允许后方可进出录取场所。

三、招生录取人员实行专人专机,不许在招生录取专用电脑做与招生录取无关的事情,传送文件必须使用QQ邮箱,不许登陆QQ在线传送文件;工作人员离开工作用机前,应保证机器内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并将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

四、招生录取室内的资料、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未经允许,禁止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机构及向外随意传播。

五、注意保持招生录取室环境卫生,机房内禁止吸咽。

六、出入招生录取室应注意录取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计算机和机房门窗是否关闭。

七、对干扰和破坏录取工作秩序,违反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的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党政纪责任。

八、进驻录取现场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密切配合招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九、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以上有关规定,如有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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